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长沙连续14年获得“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中国首个“媒体艺术之都’长沙一座手可摘星辰,梦想触手可及的城市这里有吃喝玩乐购一应俱全的 IFS 国金中心、步行街、太平老街去400年老店-坡子街火宫殿总店品尝主席最爱的正宗臭豆腐、糖油在复古感满满的超级文和友酣畅淋漓的吃顿小龙虾还有全国女生都爱、火爆全网的奶茶界扛把子一茶颜悦色更多美好,即将与你发生......
尊享我的行程,我做主!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自助游➕落地精选游,全程纯玩0购物。
◎ 不一样的旅程 a different journey
【独家特色】独家安排四百年老店—坡子街火宫殿总店,300多种特色小吃自由选择,饕餮美食让您流连忘返(推荐:臭豆腐、龙脂猪血、肉丝馓子、荷兰粉、姊妹团子…..)
【精华景点】不走寻常路,探秘世界十大古墓稀世珍宝—马王堆汉墓陈列(湖南博物院),特别安排无线耳麦讲解服务,静下来,安静聆听文物的故事;岳麓山、橘子洲大牌景点一个都不能少
【红色记忆】走进全国唯一的双5A伟人故里景区韶山、花明楼,追忆红色记忆,缅怀共和国缔造者毛泽东、刘少奇;南岸私塾【红色文化专题讲解】:聆听伟人成长故事,汲取奋进力量,追根溯源,励志前行
【暖心专属】致敬伟人仪式:佩戴主席像章,红领巾;火宫殿小吃券,湖南特色小食,品牌矿泉水
自由四日游如减少一日变更为三日游减100元/人、红色韶山跟团一日游随心自愿选择+110元/人。
产品介绍
湖南、长沙+网红打卡自由行、红色韶山(随心自愿选)、美食天地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商务型宾馆双标间,单房差:360元;不提供自然单间,如无法拼房,提前或当地补足单房差。
2、用餐:全程含3早2正餐(未参加韶山一日游只含1正餐),餐标30元/人。长沙中餐为火宫殿30元小吃券+赠送全店通用9折券,自由选座点餐,推荐品尝小吃:臭豆腐、龙脂猪血、肉丝馓子、荷兰粉…;韶山中餐为团队围桌餐,10人一桌,9菜1汤,不满10人一桌,菜数递减。如:9人一桌8菜1汤,8人一桌7菜1汤。中餐为旅行社指定合法经营、资质齐全的餐厅提供,不含餐游客自行选择餐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责任。
3、交通:旅游行程全程空调旅游车;苏锡常-长沙往返高铁二等座(高铁为指定车次,如指定车次已无票或客人自行指定其他车次,需增加票价差额部分)。
4、门票:所列景区首道大门票。如遇其他景区/景点闭馆无法参观,亦不添加其他景点,也不做任何赔付。无线耳麦为赠送项目,如遇无线耳麦设备检修无法使用,无费用可退,也不做任何赔付。
产生优惠门票现退:
韶山首道门票:半票退10元/人(60岁以上均半票优惠,无免票);
滴水洞:半票退10元/人,免票退30元/人
景区不含的小交通:因个人选择不一,景区内的交通可根据您个人需求自由选择乘坐。
①第三天韶山跟团一日游110元/人
②天马停车场至爱晚亭环保车20元/人/单程、30元/人/往返;
③橘子洲电瓶车40元/人/往返;
④花明楼电瓶车20元/人/往返;
⑤滴水洞电瓶车20元/人往返。
5、导游:国家初级导游员服务。导游员已通过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导游资格证考试并颁发导游证,受文旅部和旅游行业官方认可。每位导游都会尽全力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如您在旅途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提出,我们将努力改正并取得进步。也请您给予导游充分的理解与支持,这对我们是莫大的鼓励和荣幸。温馨提示:为了给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我们将会安排专线导游为您景区讲解,行程中会出现不同导游的情况,敬请理解,感谢配合。
6、儿童:含接送站、车位、导游服务,
费用不包含
1、门票:景区内小交通不含(环保车/索道/电瓶车等)。
2、儿童:不含早餐、床位、门票、往返儿童高铁票;发生费用现补。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的说明: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2. 请游客报名时,务必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儿童须准确登记出生年月日),确保旅行社能够准确无误出票。若出现游客自身提供不实的姓名及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儿童的出生年月日),导致无法登机或乘坐高铁或火车而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游客自行负责!旅客在出团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儿童须户口本),在办理登机、乘坐高铁、火车及入住酒店时均需出示。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 老人、孕妇及未成年参团: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由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5岁以上老人需看护人陪同并签署免责书。孕妇请谨慎出游,建议不参与,否则,旅游期间发生一切后果由游客本人承担。
4. 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5. 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如发生意外事故,以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6. 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但所换游客须承担被换旅游者已出的机票或火车票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因散客操作特殊性,若出现旅游者退团,我社严格按照《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之第六章关于违约责任之第十七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规定来执行(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如果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用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外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出机票和火车票,只收取旅游者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
7. 行程内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航班、高铁、动车、游船以及实际行车时间为准,旅行社有权根据航空公司实际的出票时间和出票状况调整本行程的高铁时间或调整行程游览的先后顺序,但不影响原定的标准及游览的景点,最终游览行程以出发当天派发的行程为准!客人对高铁进出站点及时间或游览顺序有特别要求的,请于报名时向我社工作人员说明,否则我社有权按上述情况出票!
8. 敬请游客结束游览前在当地如实填写意见单,希望通过您的意见单,我们能更好地监督各地段的接待质量,旅行社一概以游客自填的意见单为处理投诉反馈的依据。如果客人在当地接待社意见单上签署满意或不签署者,而返回再投诉者,请恕我社不予受理。
9.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飞机及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退改规则
预授权或付款成功后如需更改、取消、退订,将按您所订资源的退变更条款收取费用
报名材料
出行人的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签证材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