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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小团】望长安5日 ▏15人团 ▏四钻酒店 ▏兵马俑+韩城古城+沿黄公路+壶口瀑布+碑林博物馆+大慈恩寺+长安十二时辰+西安博物院+大唐不夜城
    零售价¥0价格说明
    • 产品编号:XB031722585089oP
    • 行程天数:5
    • 出发城市: 上海市  南京市  无锡市  常州市  苏州市  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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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餐
    总价¥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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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网红美食】:①金鸡报晓宴——在国家授时中心品尝,金鸡报晓宴,寓意吉祥如意;
    ②陕北最具当地特色美食——知青宴;
    ③盛唐宴——在拾叁潮感受梦回大唐,品尝特色盛唐宴。
    【特色住宿】:①西安指定携程4钻酒店——洲际旗下智选品牌或宜尚酒店等连锁;
    ②壶口特色知青主题酒店——知青文苑酒店。
    【暖心陪伴】:特别赠送:价值30元的兵马俑区无线耳麦使用,让您清晰收听,徜徉历史。
    特别赠送:价值40元的壶口瀑布景区南进南出往返电瓶车。
    特别赠送:随车矿泉水,送上贴心关怀。
    特别赠送:礼享唐妞伴手礼,特色文创冰箱贴,精美手工艺布老虎.
    特别赠送:长安十二时辰,沉浸式感受盛世大唐市井风
    【保驾护航】:本土老司机带路,配备干净精致大巴,让你踏上向往的旅途,去体验更真实的三秦大地!
    【管家服务】:24小时贴心管家服务,第一时间为您解决旅途中的问题
    行程介绍
    • DAY 1    起始地-西安-入住酒店- 自由活动
      各地出发 ,乘飞机/高铁/火车前往【古都西安】— 中国历史上建都朝代最多 ,建都时间最长 ,影响力最大的都城 , 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 中华民族的摇篮、 中华文化的杰出代表 ,居中国古都之首 ,也被赋予最早的东方世界之都。抵达西安 ,工作人员专车接站 ,送往酒店休息。 当天若有时间可自由活动。
      【温馨提示】 :
      1、酒店押金入住时请自付前台 ,退房时酒店凭押金条退还 ,酒店入住时间为 12 点后 ,若您抵达酒店时间较早 ,酒店房间还未打 扫干净 ,请您将行李寄存前台稍事休息耐心等待 ,感谢理解;
      2、接您的工作人员会在您抵达前一天联系您 ,导游会在您抵达西安当天晚上联系您 ,请保持电话畅通耐心等待。
      交通
      住宿西安
      用餐
    • DAY 2    西安--碑林博物馆-大慈恩寺-长安十二时辰-大雁塔北北广场-大唐不夜城
      早餐后酒店接客人,走进【碑林博物馆】(游览时间1小时左右),它是陕西创建最早的博物馆,它以收藏、陈列和研究历代碑刻、墓志及石刻为主,成为在中国独树一帜的艺术博物馆。
      中餐特别安排社会餐厅用餐(用餐地点:大秦面庄)。
      下午前往游览千年古刹之皇家寺院【大慈恩寺】(游览时间2小时左右),守望长安1300余年的【大雁塔】就坐落于此(登塔自理30元/人)。自唐代以来,文人墨客金榜题名加官进爵后,多到大慈恩寺礼佛。后来代代效仿,为求功成名就,提前祈愿,逐渐形成了雁塔题名祈福开运的风俗。凡随行团友入寺,皆有一份寺院结缘的祈福卡片相赠,亲笔提上名字与心愿,为心中的人祈福开运,寄托一份牵挂。后打卡西安网红文化街区-【长安十二时辰】(游览时间1小时左右)街区位于西安大唐不夜城中端的曼蒂广场,占地2.4万平方米,灯火阑珊的大唐风光,百余种的长安小吃、还有各种文化氛围的歌舞表演,以及杨贵妃、唐玄奘这些可互动的NPC,带给观众朋友的感受,是一种穿越感、充分的浸入式体验感大唐盛世。后参观游览【大雁塔北广场】(游览时间40分钟)在大雁塔北广场可以观气势恢弘的喷泉表演,也可以穿上自己准备的唐装拍照留下美好回忆。自行游览西安网红打卡地【大唐不夜城】(游览时间约1小时,如意犹未尽,可自行参观后自行返回酒店)。大唐不夜城以盛唐文化为背景,以唐风元素为主线打造的精美街区,邂逅不倒翁小姐姐,观看亚洲最大音乐喷泉等,穿越盛唐文化街区,体验各类唐文化主题节目。
      交通
      住宿西安
      用餐

      早餐:

      午餐:

    • DAY 3    西安-城墙-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兵马俑)
      早餐后酒店接客人乘车前往【西安城墙】位于西安市中心区,墙高12米,顶宽12-14 米,底宽15-18米,轮廓呈 封闭的长方形,周长13.74千米。城墙内人们习惯称为古城区,西安城墙又称西安明城墙,是中国现存规模最大、保 存最完整的古代城垣。随后乘车前往临潼(车程约1小时),后参观【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游览时间约2.5小时左右),是世界最大的地下军事博物馆,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是我国古代的艺术宝库,是秦代写实艺术的完美 体现。 因为它拥有一支二千多年前秦帝国的雄兵一个由7000多件兵马俑组成的气势磅礴的地下军阵而令全球瞩目,举世震惊。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采用原址开挖,原址修复,原址展览的原则,让大家感受到兵马俑的气势恢弘和无比震撼。
      中餐安排在国家授时中心品尝【金鸡报晓宴。“金鸡报晓“寓意吉祥如意,也有让人珍惜时间之意。
      随后乘车前往壶口 ,入住酒店休息。
      自费说明 :复活的军团 268 元/人、西安千古情 298 元/人、驼铃传奇秀 298 元/人起
      行程特色:
      1、听陕北民歌,看斗鼓表演,扭陕北大秧歌,体验夜晚黄河边的篝火晚会,别样的出游体验。 (赠送项目,如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原因无 法正常赠送无费用退还)
      交通
      住宿壶口
      用餐

      早餐:

      午餐:

      晚餐:

    • DAY 4    沿黄公路-壶口瀑布-韩城古城-永兴坊
      酒店早餐后。前往游览具有“源出昆仑衍大流,玉关九转一壶收”美称的【黄河壶口瀑布】(游览时间 1 小时左 右包含景区南进南出电瓶车 40 元/人),壶口瀑布是中国第二大瀑布,世界上最大的黄色瀑布。后乘车穿越沿黄观光公路,陕西沿黄公路可以说是中国的“ 1 号公路 ”,它是一条沿着黄河西岸串联陕西 4 市 12 县 50 多景点,全长800 余公里的高颜值公路。夏季,壶口瀑布气势恢宏;而到了冬季,整个水面全部冰冻,结出罕见的巨大冰瀑。后乘车赴【韩城古城】(游览时间 1-2 小时)韩城是《史记》作者司马迁的故乡。是陕西保存最完整的一座古城,民间有说法 :“不到陕西,不知道中国的古老,不到韩城,不知道陕西的过往“。“一入韩城千年里,街巷楼塔庙无言” 。韩城古城,是韩城最有价值的地方,一条明清古街道,一群古建筑 ,一批四合院古民居。风貌古色古香,格局保护完好,是全国六个保护完好的明清古城之一。韩城古城与平遥古城齐名,与大理,丽江等并称中国八大古城。由于开发晚,犹如“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待嫁姑娘,不为人知。却成为近些年看多了过度商业化开发景点、审美疲劳、喜欢慢生活、 看原生态、躲离世俗喧嚣。
      后乘车返回西安(乘车约2.5小时)至【永兴坊】(游览1小时)美食街参观游览,永兴坊位于新城区东新街中山门里,东临顺城巷 ,是唐代 108 坊之一 ,昔日魏征府邸。现在的永兴坊专门展示陕西省境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文化,是一条非常有特色的西安非遗美食一条街。参观结束后返回酒店休息。
      交通
      住宿西安
      用餐

      早餐:

    • DAY 5    西安-西安博物院-回民街-送站
      酒店早餐后,乘车出发,参观以展示珍贵文物,唐代千年古塔、悠扬的雁塔晨钟、秀丽的园林景观而闻名的【西安博物院】(游览时间 1 小时 ,如遇周二闭馆,则调整调整行程先后顺序),由文物展馆区、小雁塔以及荐福寺为核心的历史名胜区、 园林游览区三部分组成,唐代密檐砖塔 ,是佛教传入中原地区并融入汉族文化的标志性建筑。后乘车至西安市中心——【钟鼓楼广场】。西安著名的坊上美食文化街区【回民街】(约 1 小时) ,青石铺路、绿树成荫,路两旁一色仿明清建筑,西安风情的代表之一 ,距今已有上千年历史,其深厚的文化底蕴聚集了近 300 种特色小吃,让人流连忘返,欲罢不能的魅力所在。根据客人的返程时间,安排送客人前往机场/高铁站/火车站返程。
      【温馨提示】 :
      1、若您的返程时间较晚请自行合理安排 ,按送站或送机师傅约定好的时间准时前往火车站或机场 ,避 免误点;
      2、酒店退房时间为中午 12:00 ,如您航班较晚 ,可以将行李寄存在前台 ,如没有任何活动安排且返程 时间较晚的客人可自行联系酒店前台缴费延迟退房。
      交通
      住宿温馨的家
      用餐

      早餐:

    费用说明
    自费点
    名称 服务标准 停留时间 参考价格
    《西安千古情》或《驼铃传奇》 自费推荐,不强制 90分钟 ¥ 298.00
    复活的军团 自费推荐,不强制 90分钟 ¥ 298.00
    费用包含
    1.门票:碑林博物馆+长安十二时辰+大慈恩寺+明城墙+兵马俑+壶口+壶口电瓶车(不含其他小交通费用)
    2.住宿:3晚西安四钻;1晚壶口特色酒店标准双人间,不含单房差;(壶口:知青文苑西安:洲际旗下智选假日酒店或宜尚酒店等连锁)
    3.交通:大交通(往返高铁);西安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接送站为普通车(专业接送站/机人员);
    4.用餐:全程4早3正,正餐40元餐标,3正餐均为当地特色餐,10人1桌,人数不足菜品相应减少;
    5.导游:公司优秀中文导游讲解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旅游意外保险;
    2、如遇单人请补单房差;
    3、景区内小交通除外 ,可根据个人自愿选择参加;
    4、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费用 :
    5、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自行安排活动期 间发生的费用、景区内购物消费;
    6、小孩报价只含当地大巴车位、餐费、导服费、其他费用产生请自理;
    7、“旅游费用包含” 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8、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接待说明:(请乙方仔细阅读)
    1、优惠机票不得改签、更改或退票,抵离时间以实际机票为准。
    2、请乙方提醒客人:成人(16周岁以上)带好有效的证件(如身份证等),小孩带好户口本。
    3、因客人自身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遇政策性调整导致机票、车费、船费、门票价格等行程中的费用增加由客人自己承担,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景点未参观或行程所含餐未用,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
    4、该产品报价为综合服务优惠价格,持军官证、老年证、学生证、导游证、记者证、教师证等证件不能减免门票费用,赠送项目如遇特原因取消,甲方不退费用。
    5、在旅行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或财产安全,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航班延误或取消、天气变化等情形),甲方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后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行程先后顺序或更换同价值景点或按约定价格将门票费用退还乙方),(参见《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6、14周岁以下儿童只收取机票、车位费和半价正餐费用,不含门票、不含早餐、不占床位、不含景区小交通、如在当地产生其他费用由家长承担。
    7、游客的投诉诉以在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恕不受理客人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8、如游客要求另行增加景点或购物店,须先由游客与组团社达成一致并由游客签名同意后,甲方与乙方就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变更后予以执行。
    付款和结算方式:
    1.双方操作均以确认的传真为准,团款实行一团一清.       
    2.付款方式:请乙方于散客出团前付清全款。
    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1.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来付清团款,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提出赔偿 相应损失的权利 。
    2.乙方团队出发24小时前,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对本确认合同进行变更。
    纠纷解决机制: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则通过当地省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来处理;如仍未能解决,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客人抵达目的地24小时之前取消一定人数,甲方已经出票,乙方将承担退票损失(按相应航空公司有关规定); 如乙方在客人抵达目的地24小时之内,取消一定人数的,乙方除承担退票损失外额外费用车位费,房费,导服等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游客未能成行,甲方必须积极处理,不能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如产生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地接款30%,乙方有义务全力协助,尽量减少甲方的经济损失(具体以旅游局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
    1、《西安千古情》298 元/人或《驼铃传奇》298 元/人起
    2、复活的军团 298 元/人

    有以下情况的客人我们不建议参加此行程:
    1.住宿以行程参考酒店为标准安排,报名时请根据自身要求选择相应的标准。
    2.70-74周岁老年人需根据身体状态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本行程,参团需与组团社社签订健康声明免责协议书,自行购买意外险,由成年家属陪同方可。
    3.此行程内容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请随团携带。

    购物安排
    全程零购物店;
    景区配套购物场所及路边加水用餐处商店摊点概不属于旅行社安排服务范畴 ,请根据个人喜好消费。

    退费说明
    本产品门票已按照西安旅行社特惠政策核算而非景区挂牌价 ,故门票优免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参考标准 ,任何年龄
    及证件无任何二次门票优免退费 ,选择此产品即视为接受此约定内容。

    儿童说明
    儿童报价只含当地车位费、正餐半餐、导游服务 ,适用于 1.2 米以下儿童;产生其他费用敬请自理。
    其他信息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的旅游事宜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为了共同发展旅游事业,开拓旅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旅游产品相关事宜签 署本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的共同意思表示,并非任意一方决定并提供的格式条款。在签订本协 议时,甲乙双方对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并具有承担以下所有权利义务的能力。
    第一条 协议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 协议当事人
    甲方和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 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 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 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甲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乙方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全国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______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 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3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 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乙方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1.甲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每次付款前乙方都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否则甲方可暂停付款,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甲方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甲方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 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 接待;
    3.乙方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即将游客
    填写的质量测评表及时反馈给甲方。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甲方和乙方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甲方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乙方为甲方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乙方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 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
    4. 甲方和乙方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 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乙方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甲方反 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甲方和乙方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10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 责任的,乙方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乙方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乙方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在当 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 所需证据材料。
    2.甲方和乙方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10 日内进行结算。因甲方
    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
    方承担。
    3.因乙方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甲方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追 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10 日内对甲方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甲方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
    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
    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甲方和乙方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
    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甲方和乙方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和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
    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甲方和乙方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因如下情形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乙方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20%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因乙方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10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 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乙方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乙方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和乙方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全任。
    7.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10%的违 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甲方超出约定付款期限 10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 4 项约定的达标标准 2 次(含本数)以上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2 次(含本数)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 1 次(含本数)以上,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甲方和乙方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期限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地接计划或确认件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3.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