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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甘大散】理想青甘丨封顶29人丨2+1车丨真纯玩双飞8日丨双卧10日
    零售价¥0价格说明
    • 产品编号:805888
    • 行程天数:8
    • 目的城市: 甘肃省  青海省 
    • 出发城市: 上海市  南京市  无锡市  常州市  苏州市  南通市 
    • 去程交通:飞机
    • 返程交通: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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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餐
    总价¥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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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选服务:
    • 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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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出行无忧丨保证真纯玩,收客0门槛,进店赔付5000/人
    舒适出行丨保证2+1头等舱用车,封顶29人
    经典行程丨西北精华景点,景区游览时间充沛
    贴心赠送丨护颈U型枕,披肩或魔术头巾,车载热水
    拒绝偏僻丨首尾默认安排市区入住,打卡自由
    精选住宿丨两档住宿标准,按需选择
    行程介绍
    • DAY 1    接机-西宁/兰州
      方案一:根据航班/火车时间客人自行前往兰州,抵达兰州中川机场/兰州火车站后,我社赠送接机/站服务,接机/站为专车师傅接机/站(期间无导游),送往市区入住酒店,抵达酒店后自行办理入住手续(报客人名字前台拿房),入住后自由活动:可前往甘肃省博物馆,网红打卡点:中山桥,美食街:正宁路!(推荐打卡点均处于兰州市区)
      方案二:根据航班/火车时间客人自行前往西宁,抵达西宁曹家堡机场/西宁火车站后,我社赠送接机/站服务,接机/站为专车师傅接机/站(期间无导游),送往市区入住酒店,抵达酒店后自行办理入住手续(报客人名字前台拿房),后自由活动。
      【真纯玩温馨提示】1、客人出发的前一天,我社导游和接送人员会通过短信或电话联系客人,请保持手机畅通。
      2、订了往返机票/火车的游客,需在接送日前一天提供航班/火车时刻信息,若在接送机/站当日才提供时刻信息,具体价格另行商议。接机/站为专车,等待时间不超过30分钟。赠送服务,不用不退!
      交通
      住宿西宁/兰州市区
      用餐
    • DAY 2    兰州/西宁-青海湖二郎剑-茶卡镇
      兰州出发途经西宁11:00,翻越·日月山脉,途经·倒淌河,前往青海湖,享用青海土暖锅。
      中餐后前往【青海湖二郎剑,游览约3h】(仅含景区首道大门票,不含小交通,小交通非必消),青海湖地处青海高原的东北部,是我国第一大内陆湖泊,也是我国最大的咸水湖。游客可以乘坐游艇(自理)到二郎剑半岛上观光游览,费用未包含。岛上有以观鹿园、观海桥、观海亭、观鸟台为组合的休闲观赏区,以码头广场的“吉祥四瑞”雕塑为组合的休闲游玩区。以象牙寺、祭海台、高原圣湖坛等为主的宗教文化信仰区,以自驾游艇、水上摩托等为主的水上娱乐区域。
      游玩结束后,前往茶卡镇入住酒店。
      真纯玩温馨提示:
      1、选择西宁出发的游客,今早请耐心等待兰州段团友汇合后集体出发走行程。旅行社会安排专车司机将客人接至集合地与团队汇合!今日行程不含晚餐,游客自理晚餐!
      交通
      住宿茶卡
      用餐

      早餐:

      午餐:

    • DAY 3    茶卡镇-茶卡盐湖-翡翠湖-大柴旦
      茶卡酒店出发,早餐后前往水天一色的【天空之镜-茶卡盐湖,游览约3h】(仅含景区首道大门票,不含小交通,小交通非必消),湖面一片洁白,容秀丽、壮美于一体,被国家旅游地理杂志评为“人一生必去的55个地方”之一,茶卡盐湖面积空旷、地势平坦,湖面极具有强烈的反射能力,游客可以在盐湖中拍摄各种美丽,顺着铁轨线一直步行到盐湖深处,乘坐小火车(自理)一路游览茶卡的美景。游玩结束后,享用-盐湖风情餐。
      餐后,途经小柴旦湖,游玩【翡翠湖,游览约2h】(仅含景区首道大门票,不含小交通,小交通非必消),游客可乘坐观光车(自理)前往盐湖最深处,选中属于自己的一池盐湖,一定要用无人机航拍,比这么平视直观的更美!
      (赠送·翡翠湖团队航拍:邂逅有趣的灵魂做有意思的事,一起奔赴世间美好)
      真纯玩温馨提示:
      1、今日行程不含晚餐,请准备充足的食物和水!
      2、翡翠湖团队航拍为整团的航拍赠送项目,非个人旅拍!若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拍摄,无费用可退!
      交通
      住宿大柴旦
      用餐

      早餐:

      午餐:

    • DAY 4    大柴旦-U型公路-水上雅丹-东台吉乃尔湖-南八仙魔鬼城-敦煌
      早餐后乘车,途径【U型网红公路,车览】抵达【乌素特水上雅丹,游览约3h】(含水上雅丹大门票,不含60元/人必消观光车),乌素特雅丹位于南八仙雅丹群之中,区域内雅丹土丘高10-25米,最高可达50米。雅丹遍布于湖泊之中,是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一处水上雅丹景观。
      水上雅丹游玩结束后,乘车前往【东台吉乃尔湖,车览】,吉乃尔湖是一个盐湖,一个以卤水为主的特大型锂矿床。一条公路把湖水分开成两个双色湖,一半是蓝色一半是绿色。绿色一边是由于湖水含铜离子较高而呈现出鲜绿色。
      游玩后,途径【南八仙魔鬼城,游览约0.5h】,最后抵达敦煌入住。
      真纯玩温馨提示:
      今日行程不含午、晚餐,请准备充足的食物和水!因水上雅丹开放时间较晚,若淡季景区未开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游按免票退费;东台吉乃尔湖为非官方正式营业景点,受天气,季节,相关单位管控等因素影响严重,若无法游览不作为投诉理由!
      交通
      住宿敦煌
      用餐

      早餐:

    • DAY 5    敦煌-鸣沙山月牙泉-莫高窟-敦煌
      敦煌酒店出发,前往游玩【鸣沙山月牙泉,游览约4h】(仅含景区首道大门票,不含小交通,小交通非必消),月牙泉处于鸣沙山环抱之中,其形酷似一弯新月而得名。鸣沙山为流沙积成,因沙动成响而得名。景区内有五大游玩体验项目(自理),骑骆驼、乘坐沙漠摩托、乘越野车沙漠冲浪、乘坐直升机、滑翔机俯瞰整个鸣沙山。不喜欢刺激的游客,那就简单地骑骑骆驼登沙峰,如果喜欢刺激,就玩玩沙滩摩托、越野车和直升机、滑翔机!
      游玩后享用果木烤全羊。餐后乘车前往敦煌【莫高窟,游玩约4h】(含B票,游客报名前请先联系旅行社确认门票)。莫高窟又名“千佛洞”,是我国三大石窟艺术宝库之一,被誉为20世纪最有价值的文化发现、“东方卢浮宫”,坐落在河西走廊西端的敦煌,以精美的壁画和塑像闻名于世。
      游玩结束后,返回敦煌入住酒店。入住酒店后可自由活动,可前往敦煌当地有名的美食街-【敦煌夜市】,又被称为沙洲夜市,是敦煌规模最大的夜市,影响力相当大,俨然成为敦煌市不可或缺的旅游景点。
      真纯玩温馨提示:
      1、今日行程不含晚餐,游客请自理晚餐!美食介绍:烤羊排、虹鳟鱼、烧壳子、粉蒸牛羊肉……
      2、因莫高窟门票紧张,各位游客报名时间不同,我社尽量保证团上所有游客在同场次游玩莫高窟,游览莫高窟的时间段及与鸣沙山的游览顺序可能会根据莫高窟门票情况做出相应调整,一切以保证莫高窟的参观为核心。
      3、因莫高窟2021年起新政策规定前期只发放6000张A类正常参观票,在A类票库存售完后才会发放12000张B类票!若旺季购票时A类票仍有库存,我社只能为游客预约A类正常参观票,游客需补138元/人的差价!淡季需补40元/人的差价!
      4、若游客有军官证、残疾证、大中专院校、导游证、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陇原人才服务卡;请报名时提供以上优惠证件号,出行请携带优惠证件原件!若游客提供错误信息导致不能享受优惠,不作为投诉理由!
      5、A / B 票均已售罄的情况下,我们将给客户现退差额或者安排莫高窟姊妹窟西千佛洞,并退还差价。
      6、果木烤全羊-参考标准:8人以内烤羊腿,9-15人半只烤全羊,16人及以上整只烤全羊,以上数量仅供参考,请知悉!若客人自行取消用餐,餐费不退,因特殊情况整团取消,餐费全部现退。
      交通
      住宿敦煌
      用餐

      早餐:

      午餐:

    • DAY 6    敦煌-大地之子-无界-汉武大帝-嘉峪关关城-张掖
      酒店早餐后,前往嘉峪关,途经网红打卡地【大地之子,游玩约0.5h】、【海市蜃楼-无界,车观】、【汉武大帝,车观】。
      游玩后,抵达嘉峪关享用关城汽锅鸡,餐后前往古代“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塞【嘉峪关关城,约2h】(仅含景区首道大门票),嘉峪关被称为“天下第一雄关”,是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西端险要关隘,也是长城保存最完整的一座雄关这里是古丝绸之路的交通要道。
      游览结束后,前往张掖入住酒店。
      真纯玩温馨提示:
      1、今日行程不含晚餐,请准备充足的食物和水!
      2、敦煌至嘉峪关路程长,会途径“瓜州服务区”休息上洗手间!该服务区可能存在特产售卖摊点,价格及质量无保障,游客非必要请不要购买,请不要购买,请不要购买!
      交通
      住宿张掖
      用餐

      早餐:

      午餐:

    • DAY 7    张掖-七彩丹霞-门源-西宁-兰州
      一早,酒店出发,前往【七彩丹霞景区,游览约3h】(仅含景区首道大门票,不含38元/人必消观光车,需自理),七彩丹霞是丝绸之路旅游带上的一颗璀璨明珠,置身其中,恍若进入了一个美轮美奂的彩色的童话世界。景区的观景台一共有4个,4个观景台可以欣赏到不同的美景,“七彩云海台”是日出观赏性极佳的打卡点;“七彩仙缘台”直升机体验点;“七彩锦绣台”驼队体验点;“七彩虹霞台”热气球体验点、动力伞体验点!也是公认最好看的一处观景台,最适合在日落的时候观看,可看到刀山火海景观。
      游玩后,享用甘州小吃宴。餐后,途径【祁连大草原】(赠送·隆达祈福:撒下隆达,愿家人平安健康,愿父母长寿吉祥,祈福一切顺遂,愿往后时光向前看,永不回头,勇敢做自己),这里被《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中国最美的六大草原之一,这里有“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原野碧绿,这里有“天似穹庐 笼盖四野”的壮美辽阔,这里无垠,自由,蓝天白云,牛羊遍野,民风淳朴,每一样都令人心动,不怕山长水阔,只怕年月催人心老,夏季,等一个人,陪我去祁连山大草原一起遇见祁连山所有的美。
      体验结束后,途经【门源油菜花海,游览约0.5h】(暂无门票,若后期产生需自理);
      游玩结束后,途径西宁,前往兰州散团!(若游客选择西宁散团,可提前告知!);
      真纯玩温馨提示:
      1、因油菜花季节限制,若游客参团时间油菜花未盛开,则不作沿途停留(即使花期停留也只是在合适的地方停留适当的时间,不是前往门源油菜花海景区),此处不作为投诉理由!
      交通
      住宿西宁/兰州
      用餐

      早餐:

      午餐:

    • DAY 8    西宁/兰州-送机/站
      早餐后自由活动,根据航班时间安排送机/站,乘飞机/动车返回,结束愉快之旅。若时间充裕,可自行自费前往甘肃省博物馆,网红打卡点:中山桥游玩;(送机/站师傅会提前一天联系到您,和您核对送机/站接站地点。请您保持手机畅通)
      酒店退房时间为中午12:00之前,若您航班为晚班,请于12点前完成退房,若由于超过退房时间退房所产生的费用请自理!
      【真纯玩温馨提示:】
      1.近期机场安检严格,加上市区交通拥堵,为保证您不误飞机,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前往机场/火车站。
      交通
      住宿温馨的家
      用餐

      早餐:

    费用说明
    自费点
    名称 服务标准 停留时间 参考价格
    必须自费景区交通 七彩丹霞往返区间车 38元/人、水上雅丹往返区间车60 120分钟 ¥ 98.00
    费用包含
    交通: 往返机票含税;
    门票:(只含景区首道大门票)
    包含:青海湖二郎剑、茶卡盐湖、翡翠湖、鸣沙山月牙泉、莫高窟B票、嘉峪关、七彩丹霞、水上雅丹
    住宿:含8天7晚住宿;可根据自身住宿需求选择酒店标准
    此行程高标标准单人行程中可选择拼房,首尾房请自补房差
    注意:豪标标准不接受拼房,单人需全程自补房差,高标、豪标均不接受指定酒店;
    用餐: 含7早餐5正餐;早餐为酒店餐厅用餐或路早,不用不退;(4顿40餐标+1顿68餐标:果木烤全羊)
    交通: 1人出行也保证安排独家定制2+1豪华陆地头等舱(29人团)
    让您躺着游西北,29人封顶,保证不坐最后一排;
    导游: 全程提供持证正规中文导游服务
    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保险;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不含财产险,随身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费用不包含
    必消但不含的小交通(元/人):七彩丹霞往返区间车38、水上雅丹往返区间车60
    此行程为100%真纯玩,全程0购物0车销0自费0加点0擦边0套路;除景区规定必消小交通外,均由游客自行选择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接待说明:(请乙方仔细阅读)
    1、优惠机票不得改签、更改或退票,抵离时间以实际机票为准。
    2、请乙方提醒客人:成人(16周岁以上)带好有效的证件(如身份证等),小孩带好户口本。
    3、因客人自身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遇政策性调整导致机票、车费、船费、门票价格等行程中的费用增加由客人自己承担,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景点未参观或行程所含餐未用,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
    4、该产品报价为综合服务优惠价格,持军官证、老年证、学生证、导游证、记者证、教师证等证件不能减免门票费用,赠送项目如遇特原因取消,甲方不退费用。
    5、在旅行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或财产安全,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航班延误或取消、天气变化等情形),甲方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后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行程先后顺序或更换同价值景点或按约定价格将门票费用退还乙方),(参见《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6、14周岁以下儿童只收取机票、车位费和半价正餐费用,不含门票、不含早餐、不占床位、不含景区小交通、如在当地产生其他费用由家长承担。
    7、游客的投诉诉以在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恕不受理客人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8、如游客要求另行增加景点或购物店,须先由游客与组团社达成一致并由游客签名同意后,甲方与乙方就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变更后予以执行。
    付款和结算方式:
    1.双方操作均以确认的传真为准,团款实行一团一清.       
    2.付款方式:请乙方于散客出团前付清全款。
    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1.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来付清团款,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提出赔偿 相应损失的权利 。
    2.乙方团队出发24小时前,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对本确认合同进行变更。
    纠纷解决机制: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则通过当地省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来处理;如仍未能解决,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客人抵达目的地24小时之前取消一定人数,甲方已经出票,乙方将承担退票损失(按相应航空公司有关规定); 如乙方在客人抵达目的地24小时之内,取消一定人数的,乙方除承担退票损失外额外费用车位费,房费,导服等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游客未能成行,甲方必须积极处理,不能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如产生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地接款30%,乙方有义务全力协助,尽量减少甲方的经济损失(具体以旅游局规定为准)。
    退改规则
    1.机票:出票成功后,若发生退票、改签,如若产生费用,客人自行承担,收费标准以航空公司执行标准为准! 另我社需收取开票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实际出票为准)
    4、退团/改期地接损失: 报名成功后,合同一旦签订,我社即正式安排接待操作,酒店费用、车费、餐费及门票等已提前支付!若发生退团/改期,我社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相应地接损失或全部地接损失,具体以我社核实后,告知为准!
    以上违约条款,请仔细阅读,如有异议,请勿报名!
    温馨提示
    注:西北车程长,途中变数较多!
    上述内容,若景区因疫情、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正常流程游览景区/用餐地点/住宿地点,旅行社按实际情况调整!
    其他信息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的旅游事宜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为了共同发展旅游事业,开拓旅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旅游产品相关事宜签 署本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的共同意思表示,并非任意一方决定并提供的格式条款。在签订本协 议时,甲乙双方对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并具有承担以下所有权利义务的能力。
    第一条 协议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 协议当事人
    甲方和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 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 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 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甲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乙方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全国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______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 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3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 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乙方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1.甲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每次付款前乙方都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否则甲方可暂停付款,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甲方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甲方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 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 接待;
    3.乙方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即将游客
    填写的质量测评表及时反馈给甲方。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甲方和乙方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甲方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乙方为甲方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乙方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 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
    4. 甲方和乙方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 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乙方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甲方反 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甲方和乙方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10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 责任的,乙方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乙方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乙方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在当 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 所需证据材料。
    2.甲方和乙方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10 日内进行结算。因甲方
    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
    方承担。
    3.因乙方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甲方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追 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10 日内对甲方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甲方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
    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
    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甲方和乙方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
    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甲方和乙方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和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
    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甲方和乙方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因如下情形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乙方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20%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因乙方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10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 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乙方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乙方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和乙方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全任。
    7.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10%的违 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甲方超出约定付款期限 10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 4 项约定的达标标准 2 次(含本数)以上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2 次(含本数)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 1 次(含本数)以上,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甲方和乙方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期限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地接计划或确认件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3.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